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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於繪畫的接觸還蠻多來自於職場上的商業設計,看著art (美工人員)輸出各種電腦商業稿,發現商業上並不庸俗,常常能活用“藝術”。或許你認為純美術才是藝術,這裡我不反對,不過技術成分的部分,我仍然堅持,動用了美術手段,常常是商業上的重要元素,更不要提服裝這類 “美” 的行業了。

 

https://youtu.be/wt99b5ccwqk

接下來並不是什麼職業諮詢或生涯輔導,純粹是高徒本人的想望,覺得窮藝術家並不是個好路線,像畢卡索這樣的畫廊模式,其實沒啥好丟臉的,先不要跳到高徒賣畫的階段,還是來談談接案,或許大家都知道廣告稿上面的攝影或繪圖,都是按件計酬,並不需要等不特定買主,至於訂做好不好呢?會不會限制創意呢?老實講,我教書教了一、兩年,即便服裝和髮型的鬆綁,家長都認為我就是長頭髮的美術老師,我還是非常擔心自己的創意靈魂已經死亡,所以,從商業化與體制化,聯想到藝術的綑綁的恐懼,我非常了解,問題是,創作者常常需要金主,這時候,接案就能成為及時雨,變成你自由創作的資金來源,至於畫多了商業案件,變得匠氣,我覺得這是創作時的懶惰,不接案也可能變成這樣,我也常看到自認攝影師的人,接案子時,就讓機器以自動模式跑完全片,連避免逆光的遮光罩,都懶得調,我相信在不接案時,他自己的創作一定也不怎麼樣。硬要區分這兩者,我有個建議,那就是創作時,一段時間不要接案,不要影響心情,接案時就專心賺錢,當作存創作自由基金來處理,就不會混淆創作態度了。

 

接下來,有人說,你說得輕鬆,鼓勵大家接案,你寫廣告文案時,可是有月薪的,不用怕發展興趣時,一時斷炊,這樣說也對,在職涯上,因為我極端保守,不願意走向純創作的跌跌撞撞,很堅持先穩定再冒險,這時候,就要看看自己能不能配合工作上的作息和各種次文化,例如:廣告製作要花長時間開會,和客戶與其他部門(寫文案的配合部門是影片導演及美工人員),有時比創作的時間還要長,這些損耗若是可以接受,我非常建議先接下職位,再慢慢同步自由創作,或許不用擔心接案有一搭沒一搭,影響到創作時的心情與進度。

最後,我還是要建議,不妨平日就多和接案的朋友或廣告公司保持聯繫,注意各種機會,商業合作並不庸俗,廣告上的商品若是不認同也可以過濾掉,我以前的公司,就明文拒絕菸酒廣告,跟我的堅持一致。這類阿堵物話題,高徒說並不排斥,只要目標不變,手段儘可彈性,或許這樣的路線,真的可以培養出功力深厚的藝術家。

 

高徒

台北市 Eggtion Coffee 2021.10.1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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