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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金馬獎頒獎典禮上,李安說:有一個人等得比我還久,才當導演,那個人就是魏德聖。這麼漫長的等待過程,讓我想到,台灣電影產業規模大小的問題。以新加坡為例,如果有個新加坡人小時候跟爸媽講:我要當個電影導演。父母應該會擔心,到底新加坡一年能有幾部片開拍?電影的產業規模,的確會影響到人才的養成。如何分辨產業環境,才能決定正確的人才培養政策。

談到了產業規模,我想就一個特例來觀察,李安一開始走的是華人市場,拍的是偏向藝術電影的商業片,看似非常小眾的路線,李安無疑的走出一條似乎不可能路,這種模式,台灣的資金,美國的專業製片團隊,有國際觀的經紀人,善於利用國際性獎項爭取好的發行條件。然而,這種依附美國市場又整合亞洲資源的操作手法,並不是一般台灣導演能夠學習的,需要對美國的市場有一定的了解。正如李安所說,他拍的是適合商業發行的藝術片,這種片需要的市場不小,因為在每個市場分到的市場區隔很窄。能夠賣座的小眾電影是他能夠生存下來的秘訣。因此,如果制定的電影政策,是要支持這樣的導演,適合政策的導演,恐怕數量會非的少。或許在目前的電影環境下,擴大市場,比創造利基市場重要。當局應該首先給予導演一些基本面的支持,例如:給予電影工業租稅上的優待,讓投資電影的人增加,自然就有導演可以找到空間,嘗試自己的創作路線。直覺上,人們會覺得有成功案例的模式可能是可行的模式,事實上,成功的模式會掩蓋掉其他失敗的案例。一個和李安類似的導演,可能長期無法進入好萊塢發揮長才的,成為永遠的紙上導演,按著劇本劃分鏡圖。這樣的導演是否對於電影產業有貢獻,既然這樣的導演可遇不可求,從可行模式下手,方是長遠之計,值得當局多加思考。

 

首先,台灣電影的觀眾規模無法大幅度的增加,既然無法形成純商業體系,電影工業應該被定位為文化產業,在適度的範圍內,由半官方組織來發起。這點當然社會主義國家比較容易推行,但是資本主義國家一樣可以透過基金會模式,放手讓獨立機構來執行。其次,觀眾的偏好,也不可能一下子脫離好萊塢的路線,在全球化的時代,即使是法國也無法抗拒好萊塢的影響,退而由其次,政策制定者可以著眼於多拍些電影,提供觀眾不一樣的選擇,以足夠的數量來抗衡好萊塢撲天蓋地而來影響力。第三,電影也是屬於壟斷性工業,尤其是發行方面,美國有個蠻有票房影響力的導演,說服了電影公司,支持他個人的興趣,拍了部關於政治謀殺的電影,片中男主角請殺手在競選期間暗殺自己。即便拍出了影片,導演的影片還是接觸不到觀眾,電影公司並不打算發行這部電影,因為題材太過聳動。幸好,因為會計部門發現,發行這部電影,由虧損中申請退稅,還比不發行划算,觀眾才總算有機會看到這部電影。因此,政府對於壟斷發行通路的機構,應要求該機構給予一些好片子機會,平衡目前完全壟斷的局面。這次海角七號,就是委託美商公司發行,證明發行方面,國內的系統比不上外商。

接下來,我想以香港電影界為例,說說其發展策略的特點。香港電影因為經費上的考量,拍攝了大量的 "街頭電影",我第一次去香港旅遊,僅憑著印象中的電影場景,竟然能夠不靠地圖,一路由尖沙咀搭渡輪到中環,又漫步到立法局。原因就是電影的取景,大量利用香港的街道。很高興,我發現高雄已經採取這樣的城市行銷,在痞子英雄中,大量的展現高雄的建設,而且一舉兩得的事,電影界也擴展了題材與場景。又因為香港電影市場比台灣還小,所以拍片題材優先考慮能夠被海外接受,台灣就是主要的市場之一。也因為這樣的限制,香港的電影,很有國際色彩,幾乎很少拍只有香港人才看得懂的題材。甚至考慮到好萊塢的影響力,香港也會跟拍好萊塢類型片,以吸血鬼類型為例子,香港發展出殭屍系列,鬼不會飛,但是會跳,也一樣會吸人血。另外一個特點是,觀眾對電影的注意力很容易被眾多的片源分散,因此,香港片以明星制度,讓觀眾集中注意力在明星身上,以利電影的發行,為了發堀明日之星,香港電影人也會到台灣來找尋人才,王祖賢、舒淇都是來自台灣。這樣的策略,無疑會有不小的市場報酬,但是相對的自己的特色也比較淡薄,至於香港明星在美國的發展,主要偏向動作片型的演員,到好萊塢發展的電影人也是動作演員或導演為主。成龍就是進軍好萊塢的例子。

台灣的電影,當然不是照抄香港的發展模式,也不可能成立大陸那種國家片場,但是在策略上,可以參考香港的彈性以及大陸的企圖心,以目前的有限資源,拍出能夠國際發行的片,另一方面,支持比較有本體特色的片,讓西方社會也注意到台灣的特色。這就不只是救國片的考量,而是把整個電影市場,當做一個全球共同滋養的生態圈,提供台灣的特色與資源,豐富這個生態圈的多樣性。以這次的海角七號,即便大家關注導演如何的籌資,讓拍片的過程能夠不中斷,真正使它成功的不只是資金到位而已。海角七號操作模式中,辦了八千人的試映會,讓觀眾有機會接受不同於好萊塢的電影,透過口碑去影響其他觀眾。海角七號卡司上,面臨無法請到大明星的窘境,於是找真的歌者來演搖滾樂手,讓演員自已來發揮這個不得志歌者的角色。也找了恆春這個地方,讓當地特色形成基本調性,讓觀眾一下子就被說服,不因本土味道而排斥電影。除了角色和場景的本土色彩,導演以置入性行銷籌得資金,也讓一些本土商品,成為片中的賣點,尤其原住民的藝品,和劇情的搭配度不低,是個成功的模式。我很關心魏徳聖的塞德克巴萊是不是能夠在國際上突顯出特色來,畢竟,這才是一部妥協比較少的作品。

綜合以上的論述,台灣的電影策略,應該趕快忘掉 "推手" 式和 "海角七號" 模式,趕快提出比較能夠讓一般導演也能採行的路線,讓想投資電影的人,想拍電影的人,都能循著這樣的模式,拍出有特色的電影。當然,台灣長期以來,透過香港製作、大陸拍攝,也一樣能拍出 "國片",但是,這畢竟不是電影產業的正道。當可行的模式建立後,相信導演們就不會那麼的注目 "海角七號" 模式,和魏德聖一樣苦等片子開拍,有如片中阿嬤苦等那封六十年前的信,而能比較早的走出自己的一條路。文末,我還要跟新加坡讀者打個招呼,我覺得新加坡是個可以和台灣一起,走出自已的電影政策,一個想當導演的新加坡小孩,應該不會讓父母憂慮。

 

高徒 12.14,2008

編輯  4.15,2010      (原題:送信到海角七號---由國片談導演的養成)

 

高徒 10.24 改寫標題

海角七號 ---- 一些由海角七號喚起的個人記憶

關於電影產業,是不是要以產業角度來操作,脫離導演籌資硬拚的模式?歡迎參考

萬事俱備再Action!

 

 

海角七号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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