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道宗教組織被自己的神聖使命沖昏頭,藉神之名,犯下凡人可能不會犯的錯,並不是罕見的事,光是伊斯蘭教和猶太教,躲在宗教後面發動許多不必要戰爭,更是常見,哈瑪斯發動的戰爭,至今尚未結束。雖然沒有血流成河,這次慈濟醫院在壁畫處理上,便宜行事,不但短付酬勞,還請畫家把掛名權利讓渡給第三人,荒腔走板,即使常人也不太犯這樣的低級錯誤,遑論應該更加嚴謹的宗教相關組織。證嚴法師也被拖累,成為擔負責任的人。

看似盼到離經叛道,其實宗教藝術已經走向獨立創作,並不是宗教的附屬品。 基督教藝術的現代參與:內在性的歸屬感

然而本事件和藝術重疊,高徒雖然只是偶爾動動畫筆,著作權和藝術創作的原創性,還是懂得,不是幾句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就能搪塞過去。講到著作權,即於畫家死後50年,內容的再製,繼承人都能繼續收版權費,遑論畫家本人還活著,就急吼吼的請畫家讓出權利,至於主事者中途趕走原創者,以半價的價格,請畫家的助理繼續創作,更是對創作的踐踏,既然是公平交易,過程還不如道菜市場賣肉的肉販,原則上更明理,更能論斤收費,不會漫天要價,亂佔顧客便宜。出家人或俗家弟子,若是不願遵循商業倫理,倒是可以只當個佛號機,念念幾聲佛號,來生當個富貴人家,白白浪費了修道成佛的機會,這可是老殘說的,我只是引用。

既然我提到了西方的宗教戰爭,也回頭看看基督教是不是還停留在樣板畫的階段,其實藝術家透過創作,表達了個人看法,不管達利類似立體派的耶穌與十字架,有許多現代元素,把十字架變成某種裝置藝術。插圖中的耶穌,正被母親打屁股,也充滿了生活感,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傳統聖嬰。(Max Ernst:《聖母在三位見證者面前教訓幼年耶穌》1926),當然,除了藝術主張,更進一步看,這與基督教的宗教改革並行,擺脫梵蒂岡一家獨大的情況。傳統舊教(俗稱天主教,是廣義基督教的一支)的聖母聖嬰,現代藝術家的詮釋,已經大大不同,除了關切畫作委託的正義性,其實也可以趁機請藝術家思考,我們現代需要的佛教藝術,應該長怎樣?

事件當然已經由慈濟受理,把創作的掛名還給畫家,我還喝口Nespresso膠囊拿鐵,管理怎麼聊?本次初論宗教團體更應謹慎從事商業與藝術活動,您創業路上的良師益友,我是高徒,下次見。

高徒

2024.1.9

養心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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