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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耳聞某中型企業,為了節省電費,要求主管負責關閉會議室的冷氣,若有疏失,每次罰三百元,充作公基金。

且先不論這樣做有沒有效,畢竟主管若為了關冷氣,可能會疲於奔命,如果是在客戶那裡提案,想起剛剛趕稿的會議室冷氣大開,是要放下提案,回來關嗎?
又如屬下為了涼快的看個NBA ,把會議室當作個人的視聽室,這樣被抓到,主管是要訓部屬一頓,然後代繳罰款?

以上的假設雖然無厘頭,卻點出了誰能管理的問題,管理部可以很有效的分設遙控開關,監控每間會議室的使用情況,以很低的管理成本控管冷氣,或許需要一些硬體設備,卻很容易的達成任務。

反之,主管並不擁有會議室,要去控管一間一天有七、八組人使用的會議室,主管絕對意願不夠,力量不足。管理,並不是消極的管,更要積極的理,想靠規範達成績效,那是夢想,政府的監管,是防弊,並不幫企業興利。若是管理者也抱著不理即能達到效果,月底收到一堆罰款,而冷氣費卻創新高,這就是只管不理的最可能結果。

2007.1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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