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對他說:"你說的是;然而,我告訴你們,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,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"

 

馬太福音 第26章64節

今天要探討名稱的本質,商業上 iPad 是個人人朗朗上口的詞,正因為名號響亮,跟iPhone 一樣,名字被列入,也就是在華人地區 iPad 不叫 i 平板,然而光是名字相同就行了嗎?

自古以來,騙人的事,假託聖經的的例子很多,因為聖經的可信度很高。有如今天地攤貨往往標榜是Sogo 專櫃貨品(Sogo 是一家台灣知名的百貨公司),這時我一定不嫌麻煩的去翻聖經。正因為有聖經的記載,我不會被一些小說裡面的描述所迷惑。不管是達文西密碼,或是天使與魔鬼,丹‧布朗 (Dan Brown)  都從聖經的句子出發,在達文西密碼一書,主業會的激進份子,想找出耶穌有後代,且指稱最後的晚餐的名畫上,留下證據,而薄弱的證據,出於蘭登教授口中歷史上曾經可能選入聖經的"福音書" (第五福音書),這當然跟故事互相符應的四福音不同,大幅度地偏離其他版本,當然是本偽書。在天使與魔鬼一書,描述天主教會曾經反科學,迫害科學家。因此,片中的斯庫長要按聖經上所說,"用光來消滅一切",造成非常驚悚的效果,然而,細觀之下,那些句子,從聖經啟示錄斷章取義,消除了有意義的前後文,成為一個驚悚畫面,不是耶穌再臨時的景象的全貌,更不是神拯救世人的本意。

購物時,我也曾碰到假義大利鞋子品牌,自稱是麥莉諾,還自稱是麥肯納的哥哥出來創業,我則是去找到原來的品牌,加以比對,不會對賣家的說詞照單全收,。剛好最近的一件看似聳動的事件,當事人假托從知識經濟出發,衍生出商標的爭議,私底下卻只是權利轉讓的爭議而已。深圳唯冠對蘋果提出iPad商標權的訴訟,以目前的階段,除了和解與法庭判決,似乎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,然而,我從商業識別上,卻有了完全不一樣的看法,大凡一個商標,要常駐人心,要有產品,要有一致的商譽,更要有一個獨特的識別系統。因此,如果今天一家電腦公司,發展出穿戴式電腦,命名為 mVest,它必然要有好產品,要維持商品品質,更要讓我知道這個商標的字體樣式以及風格。個案先不去論,以目前的法律上使用主義或登記主義,都無法真正解決這類爭議,商業辨識系統的問題,還是留給商業運作去解決,真正能夠決定商標是否成立,最終的裁決者,其實是消費者,至於甲方要向乙方求取多少商標轉讓費,應該都不是太根本的議題,更何況這樣的商標是否已經妥善經營,具備一定的"價值",還是碰巧矇上,等對方看出商標搶註者自己其實無意經營同類型商品,即可可以輕易繞過這個名稱,以一個完全不一樣,可以區別的名稱,來命名商品。網域名稱搶註者之所以會吃到苦頭,就是大部分的知名商標,其實原商標擁有者早就獲得消費者支持,因此,當他們被迫使用另一個名字,消費者還是會繼續支持,因為消費者知道猜中別人要用的名稱,通常是拿來轉賣權利金,不是一種行銷手法,也不會長期的經營這樣的名稱,蘋果公司在之後的命名上,繞過了i 加產品名的模式,直接用AppleWatch 這樣的名字,搶註者已經無法再次投機獲利了。至於之前購買區域商標,應該是因為國際行銷費用已經大於中國區的費用,如果改名,中國以外的的廣告也要改,才會花錢買下商標。相信下次要出手的,一定沒有運氣可碰,因為蘋果公司必然會一開始就考慮到全球行銷的地方障礙,早早地繞過這樣的商標。

聖經中,一樣有一群人打著上帝的名號,謀自己的利益。正巧上帝在聖經中有很多名稱,正符合了這群人操弄符號的路線。於是他們想盡辦法,讓耶穌失言,說出自己是神的兒子,加以定罪。耶穌都謙卑地說,他是 Son of man 人子,而非碰到質疑時,就亂改名字,企圖蒙混過關。然而,耶穌給的解答很單一,人子坐在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,不管人們怎們猜疑人子的面貌,終究只有真實而一致的證據,才能讓人真正記得,清楚辨認,正如耶穌言行如一,反而法利賽人為了套話,往往說詞前後矛盾,平日行為更是違反律法。同樣的,誠實的企業不靠命名來取巧,只要產品紮實,服務到位,消費者是不可能錯認這樣的品牌的。

 

高徒 3.2,2012ㄅ

不是只有蘋果公司會碰到同名的問題,微軟也會,至於怎樣應對呢? 請看  知名大牌飲料一開始竟叫蝌蚪啃蠟!大公司改名史背後你不知道的真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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